又到清明时节 畅谈村规民约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4-02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广袤的乡村,村规民约凝聚着村民对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共识,在维护乡村稳定、促进乡村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村规民约在推进移风易俗等方面不断发力,推动家风、村风和社会风气持续优化,成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推动力。清明节前夕,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民政工作人员,畅谈优秀村规民约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方面的作用。与此同时,从全国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选取4篇,它们在推进殡葬改革与移风易俗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供读者参考。
本报记者赵晓明
记者: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等作出重要指示。不少地方将绿色祭扫、厚养薄葬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这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对移风易俗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徐宏义:一是引领新时代乡风文明的需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重塑良好的乡风文明。二是要遏制薄养厚葬、殡葬奢侈化等不良风气。近年来,个别地方攀比之风盛行,影响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同时,奢靡风气间接导致葬礼上出现一些不雅不文明的现象。三是减少因传统祭扫活动引发火灾事件的发生。将绿色祭扫、厚养薄葬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可以有效推进移风易俗。
赖志杰:将绿色祭扫、厚养薄葬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可以减轻村民经济负担,巩固脱贫成效。如今,不少村民物质上实现了脱贫,但观念尚未“脱贫”,在祭扫、丧事上花费大量财力、人力。这种铺张浪费之风若不加以纠正,可能使一部分村民重新陷入贫困。将绿色祭扫、厚养薄葬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根本目的是倡导文明新风,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麻伟明:一方面,传统的祭扫方式和攀比成风的丧葬消费给基层社会治理造成了不小的压力,扭曲了正常的价值观。比如个别村民薄养厚葬,举债举办葬礼造成沉重经济负担。另一方面,这些陈规陋习具有顽固性,需要制定村规民约等约束性措施。
以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一是可降低乡村治理的成本,提高乡村治理的能力。在移风易俗中应适当简化程序、减少花费,减轻家庭负担。二是村规民约制定的过程是群众提高认识、自我教育的过程,逐渐深化百姓对移风易俗的认识,形成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三是村规民约具有约束性。村组党员带头执行村规民约,对违反规定的村民予以批评,在摒弃婚丧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中发挥重要作用。
付盛:在贵州农村地区,因祭扫引发的火灾事件时常发生,推行绿色祭扫主要出于生态文明建设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的考量。将绿色祭扫、厚养薄葬纳入村规民约,就是要教育和引导农村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对移风易俗起到推动作用。
记者:村规民约,重点在“约”。在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如何凝聚村民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共识?红白理事会作用如何发挥?
赖志杰:提高村民对移风易俗的认可度,需要建立各方“共谋”“共管”和“共评”机制,切实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村委会领导下,由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乡贤组成的红白理事会具有较高的号召力、倡导力,可以发动村民广泛参与到村规民约的制定中来,实现“共谋”。具备群众基础和深厚认同的治丧流程、费用标准,可以激发村民“共管”“共评”的热情,积极行使监督权。此外,有必要开展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培训和监督,对理事会成员进行动态管理。
徐宏义:当前,农村存在滥办酒席、薄养厚葬等问题,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大事小办、小事不办”,村民是积极支持拥护的。天长市抓住村规民约制定的契机,把移风易俗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之一,统一编制了八步流程,明确了村规民约制定必须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制定过程要有2次村民会议(征集民意阶段、表决通过阶段),至少需要进行4次以上修改,确保村民参与率,凝聚共识。同时,印制村规民约小册子,发放到每家每户,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广播喇叭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广泛宣传。
麻伟明:要“约”起村民的共识,一是要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共商共议,体现村民的共同意愿。二是要因地制宜,做通群众的思想工作,以宣传劝导、正面激励、干部带头等方式柔性推进,引导村民遵守规定。三是村民通过讨论、提出意见等方式参与制定村规民约之后,对移风易俗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从而能够更加自觉地支持和参与移风易俗工作。
红白理事会能够调动起村民的自治力量。首先,村红白理事会让村民成为移风易俗的评议者、执行者,加强对婚丧嫁娶中攀比浪费、不孝敬老人等不良行为的监督,发挥其舆论监督和道德约束作用。其次,请德高望重的乡贤担任红白理事会成员,发挥乡贤在村级事务治理中的带动作用。最后,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组织的业务指导,完善组织章程和各项制度,规范其运行机制。
记者:在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方面,如何建立奖惩机制,加强村规民约的可操作性,避免其流于形式?
付盛:村规民约奖惩机制一定要建立在村民共商共议的基础上。评价机制要健全,评价结果要宣传,在建立奖惩机制的同时也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遵义市各地采取“红黑榜”“积分榜”等合理形式,定期开展民主评议,结合有奖举报、缴纳诚信金等方式进行约束,对优秀先进典型予以公开表彰,对违规违约反面典型予以曝光和批评教育。
麻伟明:可采取奖罚结合的执行方式进行奖惩。一是通过为群众减免费用的方式倡导文明新风,实现丧葬零花费或低花费。二是开展“孝老爱亲模范”“好公婆”“好儿媳”等文明评选活动,给予获奖人或家庭物质和精神奖励。三是开展星级评定,对村规民约执行情况实行积分制奖惩,设立“文明积分超市”,对执行好的村民,增加其文明积分。对违反约定的村民,按照村规民约奖惩制度处理,取消年度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等先进评选资格。
徐宏义:一是村规民约中移风易俗奖惩内容要简洁明了,符合当地村情民俗,配套制定村规民约实施细则。二是要明确村规民约的执行主体。有的村明确由村级道德评议会执行,有的由村民委员会执行。执行主体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不怕“恼人”,也要懂得灵活多变,选择合适的方式方法。要多宣传,做到以理服人。三是制定的奖惩措施要有可操作性、接地气。奖励方面,把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结合起来。惩戒方面,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讨、安排公益性劳动、公示通报,并与“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挂钩,确保能真正落实,让群众信服。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