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流浪乞讨人员营造温馨家园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吕景华
近年来,山东省邹平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揽全局、建队伍、强服务、送温暖,在救助服务、医疗救助、寻亲返乡、落户安置等方面摸索出一套经验和做法,为流浪乞讨人员营造温馨家园。截至10月底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0人次。
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总揽全局统筹推进
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服务质量,市民政局、政法委、公安局等12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和改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救助管理工作的领导,夯实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民政负责人靠前指挥,强化政府在设施建设、资金保障、人员配备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细化责任追究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建立完善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卫生、城管、交通、财政、编办等多部门配合,定期调度部署工作,同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同抓共管。
协调财政多方盘活资金,自2019年开始每年市级财政增加5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今年还购买了流浪乞讨救助专用车,配置统一制式服装,大大提升了救助效率。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按照市编办文件,严格落实编制,将邹平市救助管理站增加到6个编制,并设置多名社工岗位。要求每个镇(街道)配备一名救助管理员,由镇(街道)民政办主任或民政工作人员兼任,目前858个自然村都配备了一名救助管理协理员。
今年7月,为给流浪乞讨人员更好地提供救助服务,市救助管理站诚聘“特邀监督管理员”6名,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黛溪派出所指导员、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副主任、邹平年轮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平圣豪时尚广场店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队长组成,对救助管理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无缝隙开展。除此之外,还在全市主干道和人员密集的地方,以及各镇(街道)商场门口、繁华街道路口,设立救助引导牌30多块,方便求助人员及时求助。
不断提升服务,给流浪乞讨人员以温暖
利用四级网络体系对全市村庄可能隐藏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横向到边界、纵向到村庄,确保无死角、不落一人。对排查出的流浪乞讨人员定期入户走访并掌握其生活情况,加以帮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共拨款十多万元,要求每个镇(街道)为存在外出流浪倾向的人员提供救助食品、救助物资和防疫物资,并落实帮包责任人,定期走访探视,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将落户安置的流浪乞讨人员全部集中安置到市九户镇敬老院。为便于管理,在院内设立一处封闭区域,设有凉亭、果树和活动场所,走廊用钢化玻璃进行封闭,并且安装监控,全方位、无死角地掌握安置人员的生活状态,每个房间设备齐全且干净整洁。所有无法查明身份的长期滞留人员全部按照规定办理户籍,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并安置到位,至今已累计落户安置20余人。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社会最边缘、最底层人群的关怀,所有长期滞留人员,在落户时月份和日期均选为7月1日,并在“七一”这天,为落户安置的流浪乞讨人员过一个“特殊的生日”。为彰显党的关怀,落户人员起名原则为三个字:男性姓“邹”,女性姓“梁”,体现梁邹大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爱;第二字为发现地镇(街道)名称的首字,方便安置人员寻亲工作;第三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的一个,体现党的关怀。
践行初心使命,助流浪乞讨人员圆回家梦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事关社会稳定之大局,每一个从事流浪乞讨救助的工作者都要以“善心、爱心、热心、耐心、尽心”对待每一位流浪乞讨人员,尽力帮他们回到亲人身边。
今年4月7日,市救助管理站接到派出所电话,称发现一名自述姓名为薛某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籍老人。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将其接回站里,通过公安系统身份查询后并未发现此人信息,后经进一步了解,因其外出多年未归,户口已被当地注销。由于老人身体不好,工作人员将其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查出患有糖尿病、大三阳、泌尿系统等多项疾病,左脚已严重坏死,需要做截肢手术。住院治疗期间,护理人员细心照顾,老人的身体、精神状态都有所好转,体重也比入院时重了好几斤。9月下旬,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好转,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用新配置的流浪乞讨救助专用车,邀请一名专业护士和医务人员,一同跨越7省市、行程2200余公里,护送老人回家。当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告别离开时,薛某握着站长的手哽咽地说:“感谢你们,感谢党、感谢政府……”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