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特困供养人员焕发精气神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本报记者张晶晶
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在助其摆脱物质贫困之后,亟须帮助他们摆脱精神贫困,增强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重新焕发精气神。这是甘肃省定西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针对现实的一个深刻思考。为此,当地在针对特困供养人员工作中的短板进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关办法,系统提出了问题破解之策。
调查摸底:是什么消解了特困供养对象的精气神?
定西市现有特困供养对象12950户13494人,其中集中供养874人,分散供养12620人。从生活自理能力上看,生活全自理的9313人,半护理的3289人,全护理的892人。在生活需要全护理和半护理的对象中,大部分对象不愿意集中供养。生活能够自理的特困供养对象,20%的人日常生活监护人照料管理服务不到位;生活需要半护理和全护理的特困供养对象,10%的人日常生活监护人照料服务不能充分到位。
这就是原来定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工作的基本状况。
为了摸清底数,定西市民政部门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建立了信息台账,做到信息采集、佐证材料齐全,为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提供了准确的基础材料。
“通过摸排、入户调查走访,我们发现了这样一些问题:大部分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自我管理意识淡薄,对集中供养心存疑虑;照料服务措施不力;监管责任落实不够,等等。”定西市民政局局长杨振军介绍。
总体来看,部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之所以“精气神”不足,特困供养人员个人原因或监护人职责不到位导致的监护服务缺失是重要原因。
创新模式:拓宽监护服务,改善其生活环境
陇西县通安驿镇冯河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张宗仁,居室内外环境物品放置整齐、生活环境焕然一新。他每天穿戴整齐,精气神十足。张宗仁的生活和精神面貌的巨大变化,始于弟媳陈月花成为他的照料服务监护人。
张宗仁之前的监护人是张宗明,年龄偏大、身体状况较差,难以有效提供打扫卫生、清洗衣被等服务。今年7月,乡镇政府将张宗仁的监护照料服务人调整为其弟媳陈月花。陈月花每周为张宗仁清洗衣被一次,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两次,每日还会到他家中看望,时刻关注他的身体情况。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监护人,大多数从其近亲属中确定,但走访发现,个别监护照料服务人员存在“只管钱财不管人、只要好处不服务”的情况,也有的因监护人外出务工等原因,导致监护照料措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定西市有关部门由此确认,合理确定监护照料服务人员,是做好监护照料服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解决“精气神”不足问题的关键。
为此,定西市下大力气将监护照料服务模式拓宽为6种,即近亲属监护、近邻居监护、区域性监护(在同村或同一村民小组内由有爱心、有能力、有照料服务特长的人员监护照料服务)、专业机构监护、个人监护与专业机构相结合监护、设置公益性岗位人员参与监护。
各地积极落实新的监护照料服务模式,比如:渭源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服务机构,确定228名定点服务人员,分为4个片区,为每个乡镇每个村的分散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漳县采取“近亲属+个人监护与专业机构相结合+设置专职村级公益性岗位”的“三重”监护照料服务模式,改善特困供养对象的生活环境。
两手都抓:一边提升硬件,一边引导观念
对尚未进入高龄阶段、身体健康、生活完全能够自理的特困供养对象,定西市提倡他们实行居家养老。为了解决这部分对象家庭环境疏于整理、衣物家具乱堆乱放等问题,当地在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去年,定西市有7个县区为特困供养人员集中采购了衣柜、灶具、桌椅,今年又投入资金2836万元,按照“缺什么、采购什么”的原则,集中采购了床单被褥衣服鞋帽、碗柜衣柜等生活用品用具。
对于年龄较大、生活不能自理和自理能力较差的特困供养对象,定西市鼓励其到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从而解决居住生活环境脏乱差、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定西市民政局通过整合提升敬老院和养老机构的硬件条件,增强集中供养服务能力。今年已经将8家养老机构的提升改造列入2020年市政府有关项目计划。
定西市各地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养老院等形式,破解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如:岷县引进北京一家公司,成立了宁康老年人供养中心,接收管理岷县社会福利中心和梅川镇敬老院,供养特困供养对象134人;岷县还成立了阳光康养中心,集中收治失能失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患病兜底对象35人。
当地认识到,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自身缺乏生活热情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是忽视生活环境改善、精神面貌不振的重要诱因。所以,改善硬件只是基础,促进思想观念转变才是提升精神面貌的根本。因此,在改变居住环境的基础上,定西市有关部门引导这个群体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注意讲究个人卫生,做到院落干净、家物入柜、衣被入箱、穿着整洁、床铺整齐,从而有效提升生活质量。
强化监管:层层夯实相关各方的职责义务
定西市规定,在确定监护照料服务模式后,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监护照料服务机构、监护照料人与每个特困供养对象签订“3+1”监管监护协议,明确各方在解决服务对象精气神不足问题上的责任义务。
为了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管监督,监护照料服务费用按照“谁监护、谁使用”的原则,由监护照料服务机构和监护人使用,不再由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个人使用。
定西市强化了“两个考核”机制,即县区民政部门强化对乡镇、村委会、专业服务机构和监护人监管监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估考核;乡镇对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委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监护照料服务机构、监护照料服务人员监护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照料护理费用的依据。对于未按照协议要求履职尽责的,通过警示提醒、告诫约谈、批评教育等方式限期整改;对多次不能按照协议履职尽责的,终止监护协议,停发或扣发护理照料费用,及时调整专业服务机构或更换监护照料服务人。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1.23)